为确保春节安全,进一步落实区安委会(2008)39号文件精神和1月17日会议要求,根据街道领导安排,企管站利用4天时间对马勒公司、三鑫公司、中升公司等16个企业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对各单位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