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了切实加强“奥运会”以后特别是“残奥会”以及“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成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 上半年,全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近两个月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一是8月27日至9月2日连续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二是全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金湖“6.29”、高邮“7.12”和扬州“8.26”重大交通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给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事故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等不到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为抢任务,突击生产,放松管理,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遏制事故上升的势头。 各镇街、主管局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在残奥会以及“中秋”、“国庆”期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促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克服松劲思想,保持警钟长鸣 奥运会刚刚结束,又值夏秋交替时期,容易产生松劲思想,放松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理念,坚决克服松劲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开展节日检查,坚持常抓不懈 各镇街、主管局及有关单位在“残奥会”、“中秋”、“国庆”期间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和检查,尤其以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工地、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单位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着重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个体防护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和演练情况,严防生产经营单位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生产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各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检查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督查和抽查(督查日程详见附件)。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各类专项督查检查,常抓不懈,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成果。对百日督查中发现并下达整改指令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制度,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同时,要结合当前季节特点,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年”第三时段的工作,深入细致地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重点,深化整治 一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整顿采矿秩序,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严格安全准入,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摸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企业的情况,分类评估,重点监控,细化措施,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销售实名制,防止被盗和丢失;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三要加大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四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和造船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五要进一步搞好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大路面巡控和执法管理力度。公安交警要最大限度地组织警力上路巡逻,加强路面控制,严密监控,把紧关口。对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交通部门要采取高速与干线联动、定点与区域结合、整治与规范并举的形式,整治机动车严重超限超载问题。 2、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力度。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3、加大重点路段、重点隐患的治理力度。完善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护等安全设施,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全面核查,逐一登记建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 三、加强预报预警,落实防范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台风、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企业抓好措施落实。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受洪水、强雷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企业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要重点盯防,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四、加强应急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利用各种方式,加强教育和培训,尤其要对已制定的预案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做好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工作。要加强企业与地方的配合,搞好地企联动,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要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保证救援工作需要。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反应迅速、决策果断、指挥有力、应对有效,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做好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调查处理结束。 附件:“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日程表 |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日程表 | | | | | | | | | 日期 | 时间 | 被督查单位 | 备注 | | | 9月22日 | 上午 | 泰山街道 | | | | 下午 | 沿江街道、顶山街道 | | | | 9月23日 | 上午 | 老山林场、永宁镇 | | | | 下午 | 汤泉农场、汤泉街道 | | | | 9月24日 | 上午 | 星甸镇、石桥镇 | | | | 下午 | 乌江镇、桥林镇 | | | | 9月25日 | 上午 | 度假区、开发区 | | | | 下午 | 江浦街道、交通局 | | | | 9月26日 | 上午 | 外经局、商贸局 | | | | 下午 | 建设局、旅游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