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安委字〔2008〕004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 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主管局及有关单位: 一、认真组织排查,掌握隐患底数 各镇街、主管局及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附表相关内容认真登记造册,于1月22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治理力度 各镇街、主管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限期整改。并于4月20日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报区安委办。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项节。各镇街、主管局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去年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经验,认真组织开展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排查工作。要加强领导、注重协调、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 联系人:崔兴民 电话:58281746 传真:58110317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