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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职能

单位全称

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
  • 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 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 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 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开展“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区安全生产计划、方案及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办事项目

 

单位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珠江路10号

邮政编码

211800

公开(监督)电话

025-58110317

EMAIL地址

ajj@pukou.gov.cn

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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