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安委字〔2007〕004号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主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控制并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要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层层落实,真正在思想、组织上、制度和管理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要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以道路交通、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车站、宗教聚集活动场所、建筑工地、矿山、燃气、造船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检查。 三、针对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各单位都要针对目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特别是要把重要场所、要害部位、事故隐患、危险源列入检查整改的重中之重,对重点岗位实行定人、定岗,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疏于防范、管理不严等现象,积极采取过硬措施,整顿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五一”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迅速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各类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对本部门、本区域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并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检查情况报区安委办。 区安委会将于近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易燃易爆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和安全事故防范及救援措施,请被检查单位做好迎查准备,具体检查时间见附表。 附件: “五.一”安全检查安排表 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