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安委字〔2007〕005号 
浦口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4号)、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方案》及市安委会《南京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我区自06年10月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共对辖区内6393家单位进行了普查整治。现将开展开项活动以来全区普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层层推进,突出政府负责 自南京市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普查专项活动以来,区安委会以及区消防大队认真组织消防监督员学习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有关普查整治文件,明确此次火灾隐患普查的任务、目的及具体方法。在自身吃透文件基础上,向区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06年11月7日上午,区政府专门听取消防大队对普查整治专题汇报,就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具体事宜进行了布置,并成立普查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 区长办公会议后,消防大队又制定了此次隐患普查的法律文书、全区普查整治工作进度表;对各行业、部门的普查职责分工、整治范围、隐患判定、隐患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出具体细化;以安委会名义制定出《浦口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11月20日,区政府召开了普查整治小组成员参加的全区动员大会,各镇街、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商贸、教育、工商、民政、建设、房产、旅游、人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全区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会议的召开正式宣告浦口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工作拉开序幕。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为更全面的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普查整治文件精神,做好普查工作不留死角,消防大队根据区内实际情况,建议政府将各镇街、房产局及公安派出所纳入到普查整治小组成员单位之中。各镇街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和城中村;房产局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公安派出所负责公共消火栓建设、旅社、招待所、“三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普查小组成员单位均按照区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单位均能按照全区进度表的要求上交各自普查整治实施方案,顺利开展普查整治各项工作。普查调查摸底阶段,普查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摸底调查,使普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全区普查整治工作进度要求,消防大队加强和区内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于06年12月26日前完成全区普查整治调查摸底阶段各项工作,收集齐各成员单位填写的《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网上追踪系统基本情况表》。 三、开展培训,明确普查内容 为保证普查整治小组各单位具体办事人员能够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检查时能够发现火灾隐患,自11月底至今,已举办过多期培训班,从任务分工、整治内容、工作进度、表格的填写、火灾隐患的判定及发现火灾隐患的处理方法等方面对普查人员进行授课。12月8日,安监局对各普查整治小组成员单位联络人进行了消防业务培训,参训人员100余人;对教育局下属各学校总务处人员进行培训,受训人员50人;12月22日,对浦口各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受训人数500余人。 四、多管齐下,确保普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区消防重点单位和设有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进行普查整治,为确保普查整治和全区普查工作顺利的开展,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对消防重点单位的年终考评和普查整治工作相结合,采取普查为主、考评为辅的方针,对每家单位的检查和考评的参谋采取大磨盘的方式进行,理全面、客观的发现各单位所存的问题。 (二)管段参谋对辖区内的街道、派出所火灾隐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上交各类统计表格。 (三)管段参谋负责普查整治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普查业务指导和各类材料的收集。 (四)对各自负责的街道、派出所、行业主管部门所上报的普查单位统计表进行梳理,确定各部门的普查对象。 五、跟踪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组织复查核查 自07年2月15日起,全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入复查核查阶段,消防大队在全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复查核查阶段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按计划实施,要求每名参谋及时了解分管街道、派出所、普查局等各单位的普查动态,准确收集第一手资料,对各普查成员单位在业务上提出的问题及时指导、沟通。排查工作至今,全区共检查单位6393家,填写《网上追踪表》6393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11份,下发《复查意见书》401份,对5家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火灾的单位进行了立案。目前,针对还未按期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消防大队均组织复查组上门对其进行火灾隐患进行论证,摸清楚各单位具体存在的火灾隐患、建筑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的成因,召开会议专题确立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研究上报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上报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大队要求分管参谋对该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不断督促其积极进行整改。 普查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区安委会和消防大队就工作开展情况均能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市支队办公室,另根据支队普查信息报送要求,均能在每周四下午报送周信息,对防火处临时要求的报送内容也能够及时报送。目前,支队网录入大队普查整治类信息18篇、总队信息快报2篇。 六、各类数据情况 07年3月8日前,全区共收集普查整治调查摸底单位3248家,根据市要求进一步确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单位数量的通知要求,消防大队又积极和区工商局、统计局联系,对全区个体工商户及有限公司进行重新查缺补漏,共确定普查单位6393家,其中高层建筑145家、地下建筑10家,学校111家、商场市场276家、公共娱乐场所680家、“三合一”场所52家、个体工商户3817个、有限公司1011家。 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